资金申请报告-山东碳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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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申请报告

业务简介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其中包括社会公益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领域。

2017年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补助标准。综合项目申报通知文件,第八条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支持范围如下:

    (一)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支持节能、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节水和海水淡化等项目建设。

    (二)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程,主要支持城镇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项目建设。

    (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工程,支持重大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等。

第九条补助标准如下:

    (一)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按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45%、60%控制;秸秆清洁能源利用工程项目和主要用于居民用水的海岛海水淡化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控制,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类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5%控制,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政策的革命老区等特殊地区的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三区”(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三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全额补助。

    (三)中央本级项目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集团项目投资补助比例按西部地区标准执行。中央企业按项目所在地区投资补助比例执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全额补助。


开展意义

       企业申请国家补助资金,能够减轻公司资金压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减轻公司环境、节能压力,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带来良好的环境效益。


申报流程

资金申请报告采用“两上两下”模式进行报送及审核。其中“一上”是指由省级主管部门报送至国家发改委审核;“一下”指国家发改委审核后的报告下达至省级主管部门。由省发改委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进行报告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表。“二上”指省发改委将评审后修改完善的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表报送至国家发改委;“二下”是指国家发改委确认后资金下达。


服务流程

(1)签订合同接受委托

(2)发送资料清单

(3)现场沟通及调研

(4)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5)项目立项及前期手续办理

(6)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及报送

(7)省级主管部门初审

(8)国家发改委审核

(9)省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

(10)报告修改及交付


服务优势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咨询、绿色制造、区域发展、低碳发展、煤炭压减、第三方业务、环境权益、资格荣誉等8大类咨询服务,累计完成2700余项项目咨询、700余项节能评审、600余项企业碳盘查及碳核查、50余项清洁生产审核、50余项能源审计、90余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价、30余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120余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或节能报告等,在发电、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化、轻工、纺织、机械等行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公司现有员工83人,专业技术人员74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7人,中级职称人员9人,初级职称人员16人。包括清洁生产审核师13人、碳核查员9人、注册能源管理师6人、注册咨询工程师5人、能源管理师3人、高级场地调查评价师2人、碳核查师2人、检测监督员2人、碳管理师1人、注册化工工程师1人等。

 公司专注于绿色低碳发展,高度重视科技研发工作,与山东大学、齐鲁师范学院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由公司开发的“碳管家节能降碳管理服务体系”获得2017年度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奖;公司参与制定团体和行业相关标准9项,其中,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项,参与制定团体标准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