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山东碳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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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

业务简介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统计局、能源局六部门关于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98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18〕93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18〕671号),要求新建耗煤项目必须编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替代来源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采取措施形成的煤炭实际消减量。


开展意义

(一)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

(二)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

(三)推进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

(四)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申报流程

申请省级出具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的,由项目单位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省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单位申请,向项目所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进行函询,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拟建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逐项核实替代源,并形成专家评审核查意见,作为审查依据。

项目所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要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替代源进行核实确认,出具所有替代源真实有效且无重复替代的承诺、所有替代源同意用于该项目建设的支持性意见以及项目建成后煤炭消费纳入当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承诺。


服务流程

1、确认煤炭减量替代来源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是指拟建耗煤项目新增煤炭消费,需由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源,减少煤炭消费来实现。煤炭消费替代途径主要包括:

(1)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以及企业关停、转产减少的煤炭消费;

(2)实施集中供热、耗煤设备节能技改或拆除淘汰燃煤锅炉等设备减少的煤炭消费;

(3)改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的煤炭消费;

(4)其他符合要求减少煤炭消费的途径。

2、工作流程

(1)获得所在地区替代源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小锅炉关停、落后产能关停、砖瓦窑拆除复垦等。

(2)项目据建设单位或第三方机构根据替代源名单进行现场核查,落实替代源必须是2016年1月1日之后产生的燃煤项目压减量并进行汇总。

(3)根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报告内容的要求编制替代方案。


服务优势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咨询、绿色制造、区域发展、低碳发展、煤炭压减、第三方业务、环境权益、资格荣誉等8大类咨询服务,累计完成2700余项项目咨询、700余项节能评审、600余项企业碳盘查及碳核查、50余项清洁生产审核、50余项能源审计、90余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价、30余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120余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或节能报告等,在发电、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化、轻工、纺织、机械等行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公司现有员工83人,专业技术人员74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7人,中级职称人员9人,初级职称人员16人。包括清洁生产审核师13人、碳核查员9人、注册能源管理师6人、注册咨询工程师5人、能源管理师3人、高级场地调查评价师2人、碳核查师2人、检测监督员2人、碳管理师1人、注册化工工程师1人等。

 公司专注于绿色低碳发展,高度重视科技研发工作,与山东大学、齐鲁师范学院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由公司开发的“碳管家节能降碳管理服务体系”获得2017年度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奖;公司参与制定团体和行业相关标准9项,其中,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项,参与制定团体标准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