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0版能耗计算通则与2008版对比分析-山东碳管家
欢迎来到山东碳管家!
【解读】2020版能耗计算通则与2008版对比分析
更新时间:2020-11-25 10:32:07
点击次数:4250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9日联合发布了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本标准代替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与GB/T2589-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对“能量的当量值”、“能源的等价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以及“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定义进行了修改。

对于“能量的当量值”,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定义为:不同形式的能量相互转换时的相当量。按照能量的法定计量单位焦耳,热能、电能、机械能等不同形式的能量,其相互之间的换算系数均为1。

与GB/T2589-2008相比,新标准中“能量的当量值”明确了计量单位为焦耳。

对于“能源的等价值”,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定义为:生产单位量的二次能源或耗能工质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折算成一次能源的数量,以标准煤表示。

与GB/T2589-2008相比,新标准中“能源的等价值”明确了计量单位为标准煤。

对于“综合能耗”,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定义为: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注1:对生产企业,综合能耗是指统计报告期内,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总和。

注2:综合能耗的单位通常为:克标准煤(gce)、千克标准煤(kgce)和吨标准煤(tce)等。

与GB/T2589-2008相比,新标准中“综合能耗”特别指出为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对于生产企业,删除了“企业主要生产系统的能量应以实测为准“一话。

对于“单位产值综合能耗”,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定义为:统计报告期内,综合能耗与用能单位总产值或增加值(可比价)的比值。

注: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单位通常为:千克标准煤每万元(kgce/万元)、吨标准煤每万元(tce/万元)等。

与GB/T2589-2008相比,新标准中“单位产值综合能耗”规定了单位通常为千克标准煤每万元(kgce/万元)、吨标准煤每万元(tce/万元)等。

对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定义为:统计报告期内,综合能耗与合格产品产量(作业量、工作量、服务量)的比值。

注1:产品是指合格的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

注2:对以原料加工等作业量为能耗考核对象的用能单位,其单位作业量综合能耗的概念也包括在本定义之内。

注3: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根据产品产量(作业量、工作量、服务量)量纲不同可包括:千克标准煤每千克(kgce/kg)、千克标准煤每立方米(kgce/m³)等。

与GB/T2589-2008相比,新标准将原“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改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同时对其量纲进行了规范。

二、增加了定义“折标准煤系数”,增加了“边界划分”。

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增加了“折标准煤系数”,其定义为:能源单位实物量或者生产单位耗能工质所消耗能源的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数量。

注:按照能源实物量不同,折标准煤系数的单位可包括:千克标准煤每千克(kgce/kg)、千克标准煤每立方米(kgce/m³)、千克标准煤每千瓦时[kgce/(KW·h)]、千克标准煤每兆焦(kgce/MJ)等。

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增加了“边界划分”(第五章)。本新增章节指出针对综合能耗计算的目的和实际情况,边界可以是用能单位的整体,或者是次级用能单位,也可以是其组成部分。同时边界划分可采用不同形式,选择其中一种确定综合能耗计算的边界。特别注意边界一经确定,在综合能耗计算过程中不应改变且以次级用能单位或用能单位的组成部分为边界时,应具有单独能源计量。用能单位位于不同地理位置的两个或多个次级用能单位或其组成部分,可以根据需要划定多个边界。

三、将“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种类和范围”进行了修改,分别纳入“计算原则”和“计算范围”。

四、修改“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原则”为“折算为标准煤的要求”。

五、修改了附录A和附录B,部分能源低位发热量、耗能工质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改变,具体对比变化如下表所示。

1606271632636316.jpg


上一篇:【通知】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 下一篇:【关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