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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及评估机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8-21 21: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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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机构:

为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作为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工作机构,组织开展了2018和2019年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发布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目前,多个省市出台了针对“领跑者”的优惠奖励政策,初步形成一定的社会和行业影响力。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公告》(2020年第38号)中确认的重点领域清单(附件1),现公开征集2020年企业标准排行榜和“领跑者”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以及评估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机构要求


本次征集工作依据《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试行)》确定的程序开展,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机构、科研机构、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咨询服务机构等单位。拟申请承担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行业内具有权威性、影响力及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事、财务、文件资料、标准化工作管理以及信息保密制度;

3、评估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和政策;

4、评估机构需具备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办公、资金、技术等工作条件。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将通过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为“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www.qybzlp.com)进行。请相关单位依据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平台操作指南及其他相关材料,完成机构注册、产品或服务类别选择和评估方案编制与提交等事项。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1、于2020年8月31日前在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第三方评估机构注册,并选择拟开展评估的领域及具体产品或服务类别;

2、参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企业标准排行榜和“领跑者”评估方案编制指南》、《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评价通则》、“领跑者”系列团体标准以及评估方案案例等材料,编制不同具体产品或服务类别的评估方案(评估方案模板可在管理信息平台下载),并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评估方案初稿提交至管理信息平台(建议尽早提交)。上述截止日前未提交方案或提交的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退出本次征集。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联系人:管金鑫/金晨红/刘艳平

联系电话:010-58811129/58811558/58811718

邮箱:guanjx@cnis.ac.cn/jinchh@cnis.ac.cn/ Liuyp@cnis.ac.cn
 

附件:2020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docx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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