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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山东省铸造熔炼设备清单(第二批)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2-10-11 09: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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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铸造熔炼设备清单(第二批)的公示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地方政府确认、“四进”工作队核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铸造熔炼设备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公示期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清单内企业和熔炼设备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下述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此次公示后无异议的将予以公告,公告后的清单作为企业实际建成铸造熔炼设备底数。

省发展改革委
监督电话:0531-51783094
电子邮箱:gyc_sdfgw@shandong.cn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监督电话:0531-51782622
电子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铸造企业熔炼设备清单(第二批).xlsx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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