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8-30 1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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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 〔2022 〕8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以标准支撑和规范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提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推动“三个一批”标准制修订
(一)组织制修订发布一批考核约束性标准
依托“三改联动”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标准示范
依托“三改联动”有关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单位、装备制造企业、技术研发单位和标准化管理机构可联合申报并开展先进适用标准试点示范。在工程策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全阶段与相关标准制修订紧密协同,实现技术研发、项目建设和标准化联动发展,切实发挥标准在煤电“三改联动”过程中的引领、支撑和规范作用。
我们将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择优遴选并严格控制示范项目数量,重点开展考核约束性标准和关键配套标准打包示范,并于项目投运1年后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可享有《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相关支持政策。
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标准化管理机构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按程序组织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要联合项目业主、设备制造企业和有关研发机构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标准示范,切实以标准化工作有力支撑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我们将加强督促协调,加快标准立项审批,确保有关工作按期推进。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