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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行业、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5-08 15: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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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鲁环发〔2022〕4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的衔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沟通。试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行政许可处  刘斌  0531-51798303

省环境评审中心   王勃  0531-51798996

省生态环境规划院 谢朋  0531-51798477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日


政策解读: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附件:

《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docx

《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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