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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六部委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1-07 17: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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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主管(管理)部门:


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现将《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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