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山东碳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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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更新时间:2020-12-04 1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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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1月4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刘文博

电话:(010)65645641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pdf

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反馈意见建议格式.doc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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